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50页(297字)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允许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全文24条。

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产品全部出口或大部分出口;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并对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审批、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保险、依法纳税以及其他有关事项作了规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