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书籍:简明经济百科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52页(359字)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83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全文共8章43条。主要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并对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商标使用的管理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作了具体规定。
根据《商标法》规定,1983年3月10日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全文34条并附各种有关书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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