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收分成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11页(243字)

我国1978年在部分省、市试行的一种预算管理办法。

它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确定地方增收分成比例,每年地方预算收入比上年预算收入增长的部分,按照确定的增收分成比例,提取地方分成收入,作为地方机动财力。对于试行增收分成的地区,地方的收入和支出仍然要挂钩。国家每年核定省、市预算收支指标,并据以确定收支挂钩分成比例。收入任务完成了,可按支出指标开支,但超收部分不再提取超收分成。收入任务完不成,地方要按收支挂钩分成比例,相应地紧缩开支,自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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