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收支,分级包干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11页(533字)

我国从1980年起,在全国多数省试行的一种预算管理体制,又叫“分灶吃饭”的办法。

具体做法是:

1.划分收支。就是按照企业、事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收支范围。预算收入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调剂收入(工商税)四种。

2分级包干。

按照划定的收支范围,地方预算实行分级包干。包干基数原则上以1979年实收支数作为计算依据。计算的方法是:地方固定收入和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大于地方预算支出的,多余部分按比例上缴中央;地方预算支出大于地方固定收入和固定比例分成收入的,不足部分由中央从调剂收入中确定一定比例进行调剂;个别地方收入较少,调剂收入全部留地方后,地方预算收入仍小于支出的,由中央给予定额补助。分成比例和补助数额确定以后,5年不变。

地方在划定的包干范围内,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预算收支,多收可以多支,少收必须少支,量入为出,自求平衡。

3.中央对地方的专项拨款。

包干范围以外中央统一安排的专项支出,作为中央对地方的专项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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