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辖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27页(296字)

一个国家的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对征税对象和纳税人进行征税的管理的权限范围。

当前在国际上,一个主权国一般都同时行使两种税收管辖权,一种是按属地原则确定的税收管辖权,即在各国领土和领海以内发生的应税行为和取得的各项收入都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征税。一种是按属人原则确定的税收管辖权,即凡属本国公民或居民不论来自本国的所得或来自国外的所得,都应在本国交纳所得税。由于同时行使两种税收管辖权,因此对所得税的征收就发生了国际国内的双重征税现象,从而加重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影响了国际间的交往和资金流动。为此,各国都通过国际间的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进行抵免和饶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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