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赋征实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30页(363字)

民国时期的一项财政措施。

即按土地征收的实物税。抗日战争时期,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税收数额虽每年增加,但征收的货币实值却逐年减少。为摆脱财政困境,1941年民国政府把各省原按货币征收的田赋改征实物,按当年田赋和附加的合计税额,每元税额折征稻谷2市斗,产麦及杂粮地区按等价折征小麦和杂粮。

1943年又将折征标准提高为:每元税款折征稻谷4市斗,小麦2市斗8市斤,产棉地区折征棉花,每元税款折征皮棉5斤。

田赋征实,大大加重了对人民的财政剥削。实征粮食占当时总产量的20%以上,加上地区借征,有的地区占粮食产量一半以上,有的地主借田赋征实之机提高地租,农民难以忍受沉重的负担,被迫卖儿卖女,背井离乡,人民陷入灾难之中,生产遭受严重破坏。

上一篇:摊丁入地 下一篇:统税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