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货记帐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54页(588字)

会计在核算中,以“借”、“贷”为记帐符号,反映资金运用和资金来源增减变动的一种复式记帐方法。

其要点是:(1)以“借”和“贷”作为记帐符号。用“借”(借方)表示资金占用的增加或资金来源的减少,用“贷”(贷方)表示资金占用的减少或资金来源的增加。(2)以“有错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帐规则。

对每一笔经济业务按照相等的金额,同时记入一个帐户的借方和另一个帐户的贷方,或一个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和几个帐户的贷方(或借方)。

(3)会计帐户(科目)不固定分类。除资金占用(包括费用、成本)、资金来源(包括收入、成果)两类帐户外,还可设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双重性帐户。如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合并为“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帐户,将“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合并为“其他往来”帐户。如果是借方余额,则为资金占用帐户,如果是货方余额,则为资金来源帐户。(4)以借方金额=借方金额作为平衡试算公式。这种平衡公式不仅可以检查资金总额的平衡关系,而且可检查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平衡关系。

借贷记帐法是历史第一个出现的复式记帐法。它在公元13世纪产生于意大利,后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不断改进记帐方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比较科学完整的复式记帐法,现已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

我国也广泛采用借贷记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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