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周转金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78页(348字)

亦称“备用金”。

指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拨给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或所属报帐单位用于零星采购、零星开支或差旅费等的款项。这项资金的管理,要执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对业务周转金,可根据情况分别实行定额管理和非定额管理办法。

前者是根据需要为使用部门核定备用金定额,并按定额拨付现金,使用后凭支出凭证报销时,财会部门如数付给现金,使备用金仍保持核定定额;后者在用款报销时,财会部门作为减少备用金处理,如需补充,再另行办理拨款和领款手续。

企业的业务周转金可在“业务周转金”、“备用金”、“其他应收款”等帐户中核算。其帐务处理视管理办法不同而采取不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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