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贷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39页(316字)

企业为完成当年生产、经营计划,在流动资金周转中正常、合理占用的贷款。

工业、商业企业都须以销售收入和流动资金周转指标为依据,核定流动资金计划占用额,减去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可参加周转的专项基金和其他能正常占用的资金,作为计划借款额度,在计划额度内周转使用。工业周转贷款分长期占用部分和短期占用部分,前者是补充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最低需要,银行核实后一次发放,期限1年,到期借新还旧;后者按物资周转情况逐笔申请,分别按物资消耗、销售成本或销售进度、物资处理进度、销售合同规定的交货期等确定期限,按期限管理。商品周转贷款则一次贷出,转入企业结算户周转使用,贷款额度一年一定,到期借新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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