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满期还本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51页(248字)

一种既对意外伤害事故给付保险金,又在保险期满还本的长期性意外伤害保险。

其特点是:(1)保险期长,分3年、5年、8年三种,费率较低;(2)被保险人只交保险本金,不交保险费,保险公司利用保险本金生息,以此作为保险费;(3)保险期满时,保险公司将保险本金全部退还被保险人。保险金额最低1000元,最高1万元。保险本金按不同行业(工种)档次确定。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和正常劳动的城乡居民都可参加。

另外,还可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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