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国土规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72页(574字)

以一定地域为对象,对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环境的综合治理保护进行总体部署的国土规划。

按地域范围大小、属性和功能的不同,区域国土规划可以划分为跨省、市、区的规划,省、市、区的规划,省、市、区内局部地区的规划;经济区规划、行政区规划、自然区规划;城市地区规划、工矿地区规划、农业地区规划、旅游地区规划、流域规划,等等。区域国土规划面广量大,是国土规划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全国国土规划的基础。

区域国土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确定本区域国土开发整治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结合实际可能,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最有效地开发利用资源,最有效地治理保护环境,以求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地区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

区域国土规划的内容,随规划区域的资源特点和规划目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别。

但一般均应包括:(1)明确本区在全国或全区劳动地域分工中的地位和作用,指出本区的开发整治方向;(2)搞好区内生产力的合理布局;(3)预测域乡人口的增长变化趋势,确定城乡居民点体系的合理布局和主要城镇的性质与规模;(4)统筹安排区内交通、电力、通讯、水源等重大基础设施;(5)搞好环境的治理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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