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99页(270字)
国家计划中单独立户的城市。
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国家于1983年在重庆市实行计划单列试点后,先后批准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广州、哈尔滨、西安、青岛等市和海南行政区实行计划单列。
实行计划单列的城市和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不再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而是在国家计划中单独立户,其主要计划直接上报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财政信贷、物资、劳动工资、进出口贸易、外汇和文化教育等计划指标都直接下达到计划单列城市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