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16页(592字)
世贸组织的组织机构可以分为4个层次:
最高决策机关为部长级会议,由全体成员的部长组成,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其主要职责是就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其次为总理事会,按需要可随时召集会议。主要履行部长级会议在闭会期间的职责,并作为争端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发挥作用。
再次为设在总理事会下分管有关协议或事务的分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包括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
最后一级为设在分理事会下的次一级专门委员会或临时性机构(如谈判组、工作组、专家小组等),如货物贸易理事会下属的有关市场准入、农产品、贸易技术壁垒、反倾销、海关估价等委员会,它们分别监管相应多边协议的执行及有关事务的处理。
除上述机构外,世贸组织还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由部长级会议任命的总干事领导的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总干事及秘书处全体职员的职责具有完全的国际性质,不受任何成员政府的指使(参见图2.1的世贸组织机构图)。
图2.1 世贸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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