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64页(248字)
《关于禁止私人垄断,保证公平交易的法律》的简称。
为确保企业间的自由竞争,防止私人利用联合、缔结协定等方法垄断生产、销售和技术,日本政府于1947年制订该法。1953年对法律的内容又进行过大幅度的修改,放宽了对垄断资本的限制措施,各种卡特尔有所增加。70年代以后,日本经济因受经济危机、石油危机和金融货币危机的一系列冲击,舆论又强烈要求加强“禁止垄断法”的作用。
1977年日本国会通过了“禁止垄断法修正案”,对高度垄断的企业制定了强制性的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