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基本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64页(289字)

简称农基法。

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指导农业发展的主要法律。战后“农地改革”后,日本农业中出现了以小农经营和手工劳动为特点的生产结构,从而产生了工农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因此,日本政府于1961年制订了“农基法”,以加速农业结构的改革和推动农业现代化。“农基法”主要内容:(1)推行农产品生产合理化,加强农业生产的集中,推进农业的资本主义经营,迫使大量农民失去土地,以补充工业劳动力的不足。

(2)通过有效地利用和开发土地及水利,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扩大畜牧、蔬菜和果品的生产。“农基法”最重要的内容是加速实行农业生产技术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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