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让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74页(270字)

苏联实行新经济政策时期所采取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之一。

即苏维埃国家与外国资本家签订租让合同,按照一定的条件把国家尚无能力经营或开发的某些矿山、林区、油田等,租给外国资本家经营。目的在于利用外国的资本、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改善工人农民生活,巩固苏维埃政权。由于当时国际环境的局限,租让制没有得到多大发展。到1925年4月1日,工业中只签订了91份租让合同。

租让的企业在全部工业企业中所占的比重很小,1924~1925年度仅为0.2%,1925~1926年度为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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