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85页(498字)

货物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单证,确认已收到托运的货物,或者已把托运的货物装上了指定的船舶。

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有:(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对托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证明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2)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收货人或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凭提单在目的港提取货物。

在国际市场上提单可以在货物运抵目的港之前办理转让,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3)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运输协议的证明,也是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依据。

提单的主要内容有:船名、船籍、承运人、托运人、装运港、目的港、收货人、货名、标志、件数、重量或体积、运费、签发地点、份数、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这些是提单正面的内容。提单背面还有印就的具体条款,它们主要有:法律条款、承运人责任条款、免责条款,有关改航、换装、甲板货、危险货物、延迟提货、共同海损、货物包装等问题的条款。运费条款、赔偿条款等。

提单的种类很多,目前国际航运中使用的提单不下几十种,其格式、内容很繁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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