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826页(220字)

中世纪封建领主以经营庄园的方式在其领地上剥削依附农奴的制度。

土地属于封建领主所有,一部分由领主直接经营,一部分以份地形式分给农民世代使用。农民须定期在领主的土地上耕种,并承担徭役、缴纳捐税。封建主对农民实行超经济强制,直接或指使家臣、庄园管事管理耕作、催交租赋,并有审判、惩罚农民的特权。庄园基本上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

各国历史上大都存在过。中世纪盛行于欧洲。中世纪后期在各国先后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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