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49页(182字)
以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包括个人的房屋、家庭生活资料、农村家庭的农具、已收获的农副产品等。经与保险人特别约定,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也可投保。
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保险人只在保险期内按保险事故进行赔偿,不退保险费。除灾害事故外,经双方约定,还可按照规定附加盗窃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