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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预算收入分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203页(460字)

对国家的全部预算收入,依照其来源属性和相互联系,进行科学的、系统的归并和分类排列。对国家预算收入进行分类,有利于正确反映国家预算资金的来源,保证有秩序地,完整地反映各个经济部门的预算全貌。1997年以前的国家预算收支科目(财政部制定)都是将国家的全部预算收入统放在一起进行分类,如1995年国家预算收入共分为“工商税收类”、“关税类”等16个大类。自1997年起,财政部把国家全部预算收入分为两大块,即“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共分为12大类,即:工商税收类,关税类,农牧业税和耕地占用税类,企业所得税类,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类,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类,债务收入类,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类,其他收入类,预算调拨收入类,企业所得税退税类,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类;“基金预算收入”共分为7个大类,即: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类,商贸部门基金收入类,文教部门基金收入类,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类,农业部门基金收入类,其他部门基金收入类,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收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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