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7页(244字)
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在西安、南京、太原(后在临汾)、武汉、重庆、兰州、桂林、洛阳、长沙、韶关、平江、南昌、贵阳、新疆、上海、香港、南宁、豫北、陇东等地设立的代表机构,既负责与国民政府军事专员进行军事情况的交换,又承担为八路军、新四军筹集经费、物资和输送人员等任务,同时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抗日主张,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和国防反法西斯统一战线工作。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国民党发动内战,八路军驻各地办事处于1946年9月后,相继撤回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