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光政策
书籍:中华民国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1页(279字)
日本侵略军在侵华战争中实行的烧光、杀光、抢光的野蛮政策。
战争之初即推行此策,以南京大屠杀最为典型。1938年10月以后,日军执行三光政策较前尤甚。1941年起,除继续在正面战场进攻外,集中在华兵力60%及全部伪军,对中共领导的敌后抗日根据地实行军事扫荡。在扫荡中,日军制造了潘家峪惨案、平阳惨案等。仅晋察冀、晋绥八个根据地,被杀人民达三百零四万,被抢粮食达一千七百多石,被焚毁房屋达一千七百八十多万间。晋冀鲁豫地区人民,因日军施放毒气和细菌而患病者达一千二百万。制造了许多无人区,使各抗日根据地遭受严重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