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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军政府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25页(390字)

又称“护法军政府”。

1917年7月,段祺瑞担任国务总理后,解散国会,废弃《临时约法》,并欲以武力统一中国。孙中山揭起护法旗帜,开展护法斗争。8月,孙中山在广州召开国会非常会议,通过《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规定军政府实行大元帅制,设大元帅一人,元帅二人,大元帅兼任行政首长,下设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交通六部。规定在《临时约法》未恢复前,政权由大元帅掌握。

9月初,非常国会选出孙中山为大元帅,唐继、陆荣廷为元帅。10月,孙中山宣誓就职,任命各部部长,成立护法军政府。

次年5月,大元帅首领制改为七总裁合议制选出唐继尧、陆荣廷、孙中山、伍廷芳、唐绍仪、林葆怿、岑春煊七人为总裁,而以岑学煊为主席总裁主持其事,旨在排斥孙中山。孙中山愤而辞职。

1920年被桂系军阀取消。

是年12月1日,孙中山率陈炯明粤军重占广州,重建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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