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联总处
书籍:中华民国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43页(386字)
全称“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联合办事总处”。
四大家族最高金融统制机构。1937年7月成立于上海。后在国内各重要城市设分处。对四行联合承担的业务(如联合贴现、放款等)进行监督。
1938年随国民政府迁往重庆。1939年10月进行改组,扩大职权,总处设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蒋介石自任理事会主席,孔祥熙(后为宋子文)为副主席。财政部授权理事会主席在非常时期对四行可作便宜措施,“并代行其职权”。理事会下设“战时金融”和“战时经济”两委员会。前者设发行、贴放、汇兑、特种储蓄、农业金融、收兑金银六处;后者设特种投资、物价、平市三处。从此,总处和各地分支处的主要任务转而为垄断全国金融,加强中央银行权力,使中央银行凌驾于其他金融机构之上,成为绝对的金融核心。1948年10月撤销。控制金融的职能由中央银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