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78页(197字)
日满在东北沦陷区强化法西斯殖民统治的重要法令。
1932年9月21日,由伪满洲国政府制订颁行。主要内容有:禁止民间秘密结社;在室内外举行政治集会、公众集会或组织多数人参加的活动,必须事前向警察署提出申请;警察有权随意勒令解散集会,禁止发表议论;不准在街头、大路和公共场所张贴图画,散发传单,进行演讲等。剥夺了东北沦陷区人民的一切政治权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