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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纱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79页(481字)

北京政府时期官商合办的棉纺织联合企业。

初名“华新纺织公司”。1915年由周学熙、李士伟筹办,因欧战爆发、资金无着和申请专利三十年遭地方反对,宕延未建。1917年公司向日本中国实业公司借款五十万,次年又取得官款一百二十万、招收商股五十万,先行开办天津华新纱厂。1920年后又以天津获利的一百二十万元和陆续筹到的款子,开设了青岛、唐山、河南卫辉华新纱厂,形成与南方大生纺织系统相对应的华新纺织系统。各厂投产后,因经营不平衡,盈亏各异。天津、唐山两厂均靠借贷维持。1932年,唐山纱厂被迫和日本东洋纺织株式会社“合办”。1936年8月,天津纱厂也被日本钟渊纺织株式会社以一百二十万元收买,改为“公大第七厂”。

卫辉纱厂也被迫与日商“合作”,惟青岛分厂虽受冲击,尚能勉力维持。至1936年,拥有纱锭四万八千零四十四枚,线锭八千余枚,布机五百台。抗日战争爆发后,青岛沦陷后售归美商中华平安公司,后又转手售于日商宝来纱厂。抗战胜利后,该厂因属被迫出售,且售价不及原价一半,故未作敌产处理,由原主赎回,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公私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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