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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胶州湾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209页(315字)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军于1914年11月攻占德国向中国租借的胶州湾。

1915年5月,日本政府在“二十一条”不平等条约中,规定中国政府将允诺把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利让与日本。1919年巴黎和会议定的有关条款,也规定德国把在胶州湾的一切特权让与日本。五四运动爆发后,中国代表最终拒绝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华盛顿会议举行后,中、日代表直接进行交涉。经中国代表施肇基等人的努力,并经英、美政府调停,双方于1922年2月4日签署《解决山东悬案条约》。根据这一条约,中国政府于同年12月收回胶州湾,并允许外国商民在该地区自由居住,经营工商各业。

但日本仍在胶州湾以及山东全省保留着多种侵略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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