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满关于让受中东铁路协定
书籍:中华民国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225页(330字)
日本侵略者占领东北后,一再制造事端,破坏“中苏合办”的中东铁路的正常运营。
1933年5月2日,苏联政府向日本政府提出转让中东铁路的建议。自6月25日起,在日本外相内田康哉的“斡旋”下,由苏联驻日大使尤列涅夫、外交人民委员会远东部长科兹罗夫斯基,与同苏联政府没有外交关系的伪满洲国驻日公使丁士源、外交部次长大桥忠一进行了一年多反复谈判。1935年3月23日,苏联政府与伪满洲国代表正式签署协定,日满方面以一亿七千万日元(其中包括苏籍职工退职金三千万日元)为代价,买下了中东铁路一千七百多公里及其附属财产。
年底,由日本满洲铁路株式会社派员二千一百三十五人接管了中东铁路。从此,日本侵略者控制了东北全部铁路交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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