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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10页(236字)

北京政府最高行政机关。

根据1912年6月26日公布的《国务院官制》成立。国务总理和各部总长均为国务员。国务总理主持院务,并为国务员首领,主持国务会议。

下设各部分掌主管行政事务。

另设秘书厅及法制、铨叙、印铸、蒙藏事务等各种专门机构。秘书厅负责宣达法令、撰拟保管机要文书、典守印信以及日常院务,置秘书长一人,承国务总理之命,掌理厅务,其下有秘书、佥事、主事。秘书厅下分设总务、内政、外交、财政、边务、军政、编纂、庶务八科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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