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18页(203字)
1946年11月成立。
前身为内政部地政署。隶行政院。掌理全国土地行政事务。设部长一人,主持部务。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助部长办理事务。设地籍、地价、地权、地用、总务五司。置中央土地测量队及其附属机构,筹办全国土地测量事宜。于各省市设地政局,县设地籍整理办事处,负责办理土地测量、登记、核价、使用、征收等具体事项。1949年1月,随行政院迁穗,改称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