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18页(225字)
1940年10月成立。
前身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社会部。隶行政院。掌管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民众组训、合作事业,控制劳资冲突及社会团体。设部长一人,综理部务。
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佐部长,处理事务。设组织训练、社会福利、总务三司及社会服务事业管理处。抗日战争后期,增设社会救济司、合作事业管理局、劳动局、中央合作金库等部门。于各省市设社会处、局。
1949年初并入内政部,改设社会、合作、劳工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