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交通部
书籍:中华民国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18页(260字)
国民政府负责交通管理的机构。
据1926年11月公布的国民政府交通部组织法设立。其职掌为:管理全国路政、电政、邮政、航政及监督一切交通电气事业。设路政、邮电、航运、材料、财务、总务六司,另设铁道、公路、电信、航空、秘书、总务等八处和储金汇业局。置部长一人,主持部务;政务、常务次长各一人,辅助部长,办理部务。
其下有参事、技监、秘书、技士、技佐、顾问、专员等。1928年10月实行五院制后隶行政院,其职掌扩大为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全国铁道、公路、邮电、航空及民营交通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