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民国史辞典

重庆陪都建设计划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74页(454字)

1940年9月6日,国民政府明令定重庆为陪都。

同年11月成立。隶行政院。专事负责陪都建设事务。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由国民政府特派。委员九至十一人,由行政院长聘任或派充。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人,办理会务。

下分总务、财务、技术三组,各掌其事。决议案须由行政院核准后执行。

修正出版法国民政府曾于1930年12月公布施行《出版法》,后于1937年7月8日重新修正公布。

共六章,五十四条。对报刊出版实行严厉的审批制度。规定各报刊首次发行前,需经各省及院辖市政府转内政部申请登记,并列出资本数目与经济状况。

出版物发行时,须分别呈缴内政部、中央宣传部、地方主管官署、国立图书馆及立法院图书馆各一份。地方主管官署于必要时,得派员检查其社会组织及发行状况。还规定出版物不准刊登有关政治、军事、外交或地方治安事项的记载。7月28日,内政部又公布《修正出版法施行细则》,对进步出版物的出版与发行施行更严格的限制。

1947年,国民政府打算再行修订,因遭舆论界反对而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