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民国史辞典

联省自治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451页(428字)

1920年7月,湖南军阀谭延闿在湖南人民赶走张敬后,通电全国,主张各省自行制订宪法,废除督军职,实行省长民选,并规定省长统辖一省军民两政,将来各省宪法次第告成,即联合起来组织中央联省自治政府。

同年11月,正式宣布“湖南自治”,并提出“联省自治”主张,与北京中央政府抗衡。谭延闿的主张,得到研究系希龄等人拥护,熊提出“省自治法”和“联省自治法方案”,并请梁启超代拟“自治法条例”、“自治法大纲”及各种条规。谭延闿去职后,赵恒惕任湘军司令,即选举省长,实行自治,并于1922年1月公布省宪法,规定“湖南为中华民国之自治省”。

继湖南自治后,四川刘湘、云南卢焘、浙江卢永祥、福建李厚基等纷纷宣布“自治”和“联省自治”,一时形成高潮。

同时,各地出现不少自治团体,如北京和江苏、安徽、江西等十二省组成“各省区自治联合会”,直隶、山东等十四省组成“自治运动同志会”等。1926年北伐战争开始后,联省自治运动方告结束。

上一篇:联银券 下一篇:中华民国史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