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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活运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485页(661字)

蒋介石在南昌指挥国民党军进行第五次“围剿”的同时,于1934年2月19日发表《新生活运动之要义》,发起新生活运动。

此后又连续发表《新生活运动之中心准则》《新生活的意义和目的》等演说,主张以礼义廉耻精神为中心准则,从衣食住行基本生活着手,按照清洁、整齐、简单、朴素、迅速的具体标准,达到所谓国民日常生活军事化、生产化,艺术化(三化)的最后目的。蒋在演说中提出,要仿效意大利、德国,使所有国民都能从事于战争,以完成“安内攘外”的国策。

3月11日蒋介石在南昌成立新生活运动促进会。5月制定新生活运动纲要,详释意义,规定程序。

7月1日,复于南昌设新生活运动促进会总会,蒋介石任总会会长,阎宝航任书记兼总干事,何应钦、陈果夫、张群等三十三人为指导委员。决定各省市县设分会,组织党、政、军、学、乡、厂、商、妇单位团体参加活动,并将规矩、清洁两项作为当年运动的中心工作。

1935年2月蒋介石发表告全国同胞书,强调本年“新运”的中心目标为以劳动服务精神推行“三化”,令将所有各种新生活工作团体一律编为劳动服务团,利用余暇休假时日,开展协助调查户口、警察侦缉以及守时、识字、戒烟、戒赌、利用废物、服用国货、开渠筑堤、修桥铺路等活动。11月新运总会迁往南京。次年2月,于总会下设妇女指导委员会,以宋美龄为指导长。

至1936年,全国共有二十个省、四个直辖市成立新运会,一千三百五十五个县设分会,另有十二个铁路新运会,十个华侨新运会。“新运”流于形式,又遭人民抵制,蒋介石也承认运动“有退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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