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土改价格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09页(226字)

尼亚《土地改革法》第16条规定,所分土地的价格与中等年成1公顷的价格相等,即按下述方法计算:小麦:1000公斤;玉米:1200公斤。新的所有主将以现款或实物支付购买价格的10%,其余部分将按下列情况分期偿付:少地:10年;无地者:20年。如交付现款,价格将是1945年3月1日自由市场小麦的价格。第17条规定,无地者可以根据区土地改革委员会的决定,从区政府得到许可,把首次分期付款延至3年内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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