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29页(3296字)
即劳动力的使用。
是人们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劳动过程包含三个简单要素,即劳动、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
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借助于劳动工具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当过程结束时,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物化了,对象被加工了,形成了适合人们需要的使用价值即产品。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统称为生产资料,它是生产过程中的物的因素,是劳动者从事生产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劳动是生产过程中的人的因素,是主体,二者必须结合,才能创造出物质财富。
马克思认为,在劳动的三要素当中,劳动者的劳动是决定性的因素。而按照现代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劳动、资本和土地是价值创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它们各自的贡献依边际生产力而定,没有主次之分。
马克思认为,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它们是同一劳动的既互相关联又互相对立的两个方面。具体劳动又称“有用劳动”。
马克思对具体劳动的考察是联系这种劳动的有用效果来进行的,他指出:“这种生产活动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由自己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由自己产品是使用价值来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劳动,我们简称为有用劳动”(1972,P.55)。
各种具体劳动在目的、对象、手段、结果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劳动的特殊性,并决定了各种商品的不同使用价值。从另一方面看,“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尽管缝和织是不同质的生产活动,但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都是人类劳动。这只是耗费人类劳动力的两种不同的形式”(马克思,1972,P.57)。
从马克思的上述论述可以看出,抽象劳动即撇开具体形式的劳动,就是体力和脑力的耗费。这是生产劳动所具有的共性。
抽象劳动凝结于商品之中,形成商品的价值。
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根源于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分工的存在使得商品生产者之间必然结成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关系,每个生产者的劳动都成了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因而劳动就取得了社会劳动的性质。同时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是私人的事情,劳动因而也就具有私人性质。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了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这两重性质。
私人劳动首先表现为具体劳动,而单个私人劳动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
但具体劳动因性质不同而无法进行比较,于是客观上要求抛开劳动的具体特点,单纯比较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这就需要把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
劳动又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必要劳动即维持和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劳动。
剩余劳动即劳动者为自己生产生活必需品的必要劳动以外的劳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剩余劳动为资本家无偿占有。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
根据各种具体劳动所内涵的体力和脑力的结构差异,劳动又可分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简单劳动指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复杂劳动指经过一定时期专门训练和教育、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和技术专长的质量较高的劳动力的耗费。商品交换的实质是劳动的交换,在交换过程中,复杂劳动折算为多倍的简单劳动。但这一折算的倍数如何决定,在马克思那里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另外,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是一对历史范畴,在一定时期内的复杂劳动,在另一时期内可以转化为简单劳动。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切分析和论证都是由劳动的二重性开始一步一步展开的。劳动二重性学说说明了什么形成商品的价值以及它怎样形成商品的价值,它揭示了价值不是物,而是物掩盖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体现。以此为基础,马克思进一步阐明了商品价值量的确定问题及商品交换的原则,即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的交换以商品的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商品的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商品价格以生产价格为中心,上下波动。
由此可见,劳动二重性学说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及价格理论的核心。
劳动二重性学说,也是把资本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依据,从而也是理解剩余价值来源的关键。
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中,生产资料的价值只是通过工人的具体劳动改变自己的物质形态,而不发生价值量的变化,故称为不变资本。
而雇佣工人的这部分资本的价值,由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再创造出来,并且工人创造出来的价值要大于雇佣工人的资本的价值,故称雇佣工人的资本为可变资本,工人创造出的大于可变资本的那部分价值称为剩余价值,由此马克思揭示了剩余价值的惟一源泉是劳动。
马克思把社会总产品作为分析再生产问题的出发点,依据劳动二重性学说,把社会总产品从价值上划分为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在实物形态上分为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两大部类,在再生产过程中,社会总产品的这两个部分只有通过两大部类之间的交换,在价值和实物上都得到补偿,社会再生产才能顺利进行,由此马克思建立了着名的两大部类理论。
总而言之,马克思关于劳动的理论是整个政治经济学的最为重要的基础,是理解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马克思还把劳动划分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所谓生产劳动系指劳动者为创造物质财富而付出的劳动,它包括一切生产领域中劳动者的劳动和作为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中继续的那部分劳动(包装、保管等)以及各种生产性劳务(如货物运输等)。
非生产劳动即不创造物质财富的劳动(比如商店店员、各种服务员、管理员的劳动)。
按照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观点,非生产劳动是不创造价值的,只有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理论界部分学者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新的看法,他们认为,非生产劳动也创造价值(蔡继明,1995)。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是社会总劳动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都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非生产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所占比重将会越来越高,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人类进步的表现。
马克思以劳动概念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价值理论、工资理论、分配理论等,其最大特点是强调劳动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劳动者的权益。
在现代西方新古典经济理论中,劳动被视为劳动服务,是一种商品,其价格即工资,由劳动市场的供给与需求来决定,劳动的供给取决于劳动者的工作效用偏好,劳动的需求取决于它的边际生产力。
竞争性的劳务市场是能出清的,不存在榨取劳务即剥削的行为,因为服务的供给是自愿的,由每个人根据它的工作效用来理性地选择。实际的劳动市场往往受到利益集团,比如工会等因素的冲击。也受到市场结构、信息等因素的影响。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劳动市场理论显然掩盖了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但它却是一个分析工资决定、就业失业问题的一个有用工具。
参考文献:
蔡继明,1995,《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同样创造价值》,《人民日报》7月5日。
马克思,197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
宋涛主编,1988,《资本论辞典》,山东人民出版社。
许涤新主编,1980,《政治经济学辞典》上册,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