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132页(2045字)

是一个生态经济学概念。

从生态经济学出发,生态建设是指人类为了获取一定的生态经济效益,以生态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为指导,在协调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之间关系——维持生态经济平衡的基础上,运用生态经济规律去规划、设计、影响、改造、控制和调节生态经济系统的活动。

生态经济学是一门以生态学原理为基础,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相互耦合而成的复合系统——即生态经济系统的矛盾、运动、发展规律及其机理的学科。

该学科的发展,既有效地揭示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的相互关系,也通过研究其矛盾运动过程中发生的生态经济问题,阐明它们产生的原因及解决的原则、途径及方法。

生态经济学认为,人类的经济活动与生态系统存在着极为密切的依存关系。

在生态经济系统中,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这两个亚系统彼此之间存在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及价值流沿该交换链的循环与转换。其中,人不仅作为自然的人参加到生态系统中去,而且还作为经济、社会的人成为生态系统的重要的构成因子,与其他生态因子共同构建并影响生态系统的结构、机制、功能,从而制约并影响生态平衡的形成、发展和演进。维持生态经济平衡可以获取生态经济效益。若人类在其经济活动中能够自觉地运用生态规律及经济规律,那么,其经济活动是按生态经济规律进行的,这时组成生态经济系统的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之间的系统转换及转移物质、能量、信息的效率就会大大地提高,从而使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既能以较少的劳动耗费得到较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劳动产品,收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又能维持和提高生态系统的生态平衡水平,收到较好的生态效益;反之,则会因生态平衡被破坏,而使经济系统运行的环境及条件恶化以致影响经济平衡限制经济发展。

为使经济社会得到高效、稳定的发展,人类必须保持生态经济系统平衡——生态平衡条件下的经济平衡。生态经济系统平衡是符合自然生态系统发展目标的经济平衡,也是符合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生态平衡。

生态建设的目标就是要维持生态经济平衡。其核心任务有三:一是解决经济增长对生态系统资源的需求的无限性与生态系统的资源的数量和资源更新能力的有限性之矛盾;二是解决经济增长的发展性、动态性与生态系统要求维持系统的相对平衡和稳定的矛盾;三是解决经济运动表现为社会有序性与生态系统运动表现为自然有序性的矛盾。

完成生态建设的基本任务,在战略思想上应在四个方面超越传统的经济建设观:一是从以产值为中心的单一经济增长战略目标转向多项指标构成的综合性战略目标;二是从单纯的经济发展观转向经济社会和生态环保相结合的同步发展观;三是从传统的自然资源消费观转向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和再生产相统一的资源战略观;四是从物质生产与物质条件的协调发展转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高度统一的协调发展。

进行生态建设,维持生态经济平衡必须遵循如下几条原则:一是高效利用环境资源。

生态经济系统是具有开放性质的耗散结构,其平衡是在自然物质、能量和经济物质和能量的投入、产出关系中,通过能量逐级耗散与不断补充得以维持的。为此,生态建设必须充分利用光能等环境物能并经常保持一定水平的物质、能量储备或积累,以使生态经济系统具较高的适应环境变化及外界干扰能力,并将保持系统平衡向更高一级递进。

二是以综合效益为目标。生态系统是依靠系统反馈机制和一种自发力量来调节其自身平衡的,如果经济活动对自然的干预超过了它的自我维持平衡的能力或生态阈限,生态系统就可能会崩溃,这就等于毁掉了经济系统借以依存及发展的基础;相反,以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单纯追求保护生态环境也是不足取的。

生态建设不是为了生态系统的平衡而维持“零增长”,也不是为取得经济的高增长而破坏生态系统,而应是在保护生态环境质量、自然资源及最大程度地满足人类多种需要的基础上实现高速经济发展。因此,生态建设必须以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构成的综合效益为目标。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由于不同地域的环境特点及人类活动特征存在着差异性,因此生态建设必须遵循地域分异规律,依各地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四是充分利用生态经济系统的系统结构功能。在一定的生态经济系统结构下,充分利用各生态系统要素和经济系统要素相互组合的比例关系原理,并准确地把握该比例关系的特点,以在实践中能以最小的投入及消耗,来保证生态经济系统能高效、持续地输出产品。

参考文献:

王全新等,1988,《生态经济学原理》,河南人民出版社。

传栋,1986,《生态经济学》,山东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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