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453页(7716字)

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其主要内涵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

这是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在总结国内外探索、创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历史经验,在对所处社会发展阶段经济基本属性的科学认识基础上,对现阶段应有的经济体制的整体把握,亦即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最终设定。

社会主义与商品-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是人类追求社会主义的伟大探索和实验,在经历了20世纪上半期的崛起转入低潮后进行自身改革、努力走向新的复兴中,首先碰到并将伴随始终的一个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随着社会主义改革运动的兴起,就开始了对商品-市场经济的起源、发展、特征和存亡时间的新的理论思维。

这种认识和探索虽然一直集中在社会主义和商品-市场经济关系的问题上,即社会主义和商品-市场经济能否和怎样兼容问题上,而问题的解决却取决于对商品-市场经济与由特定生产关系决定的特定社会经济形态之间关系的科学分析。

长期以来,存在着显示为两种不同理论结论的同一教条:其一是,流行的克思主义传统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计划经济是与商品-市场经济相排斥、相对立的。

这本世纪前期社会主义者普遍接受的观点,考基在上世纪末、布哈林在“战时共产主义”期已作过详尽阐述。如考茨基曾写道:“商生产以私有制为基础,它使一切废除所有制尝试,都归于徒劳”,并使严重的经济危机可避免。

在一个企业内部,“产品的生产和资的支付,都是按计划周密进行的;同样地在不外是单一的大生产企业的社会主义社里,也将这样进行。”其二是,经济自由主的流行观点,认为资本主义在本质上是市场济,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同意语。

共同的理论依据就是,商品-市场经济是和有制、特别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紧密相联的。会主义国家曾经试图用指令性计划替代市场配置资源,关于这个问题,在理论上曾有过场激烈的论战。

奥地利经济学家米塞斯(E.von Mises)认为,在计划经济中不可能经济计算,因而也不能解决资源的合理配置题。这是因为,在计划经济中不存在生产资私有制,而且不存在交换货物的市场,没有场就没有资本货物的价格,而没有资本货物价格也就在资本货物领域得不到“选择数”,使合理配置资源失去依据,无从在不方案之间作出合理的选择(米塞斯,1920奥地利经济学家哈耶克(F.A.von Haye和英国经济学家罗宾斯(Lionel Charles Robins)认为,在计划经济中,经济计算和合配置资源在理论上是可能的,但在实践上却可能。

依据是,市场的功能是提供一种试错来分配资源,而计划经济恰恰缺少这种功能哈耶克认为,在产生那种恰恰是中央计划当在它有希望能够实现一个成功的和有效的社资源配置以前所必须占有的知识方面,市场程本身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罗宾斯认为,管在纸面上可以设想用一系列数学计算来进经济计算,但实际上行不通,由于数据和方的复杂和庞大,求解出结果时,所依据的信就已过时。

因此,在没有市场的情况下,无建立经济的均衡。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中,曾有一批作为改革先驱的经济学家认识到市场不可能被指令性计划所取代,他们试图把市场引进计划经济体制中,建立一种计划(以指令性计划为代表)与市场相结合的体制,以发挥计划与市场各自的长处,彼此互补。

虽然这种思想对传统观念有一定突破,对后来改革理论的发展有启迪作用,但改革进程证明这种思想和模式仍然是不切实际的。

社会主义(马克思原来讲的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列宁后来改称为社会主义)作为资本主义消灭后建立起来的社会,将不再有商品货币关系,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设想。尽管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逻辑,这种未来社会应该是在资本主义(亦即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充分发展后才能出现的,但后来人们一般却笼统地认为,只要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商品生产就该消灭。这成为一种流行很久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共识。

同样持这种观点的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曾提出要尽快消灭商品货币。但列宁是一位注重实际的革命家和思想家,当他在实践中发现力图取消商品关系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行不通时,就承认错误,及时改行“新经济政策”。列宁要求放弃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重新回到迂回曲折的道路上来,强调必须善于考虑那些便于由宗法制度、小生产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中间环节,开始重视商品货币关系的作用。他认为,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但生产力还不发达的国家里,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条件下,商品货币关系、市场和商业是大工业和小农、城市和乡村惟一可能的经济联系形式。应该承认,虽然列宁的这种认识对于解决现实社会主义与商品货币的联系问题已经打开了通道,但仍然没有解决社会主义与商品市场关系问题。

斯大林晚年的重要着作《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是对一系列长期争论的理论问题的总结,是对原苏联30多年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理论概括。

在这部着作中,斯大林肯定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存在并指出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制形式的存在是商品生产存在的原因;他认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范围仅限于个人消费品,生产资料不是商品;斯大林批评了把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混为一谈的传统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是特种商品生产;他肯定了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的调节作用和对商品生产的影响,但他否定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生产有调节作用。斯大林的观点虽然有一定的进展,但他仍然认为社会主义在实质上不具有商品经济的属性,仍然把社会主义和商品经济看成是对立的。

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毛泽东关于商品生产的思想,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从建国初期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一段时期,毛泽东基本上沿袭了斯大林的观点,认为商品生产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还能发挥积极作用,而利用商品生产的必要性在于和农民联盟。

1958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商品生产问题上的失误,促使毛泽东从现实出发,更深入地思考了商品生产问题,提出了一些很重要的新见解。他认为斯大林提出的两种公有制的存在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根本原因的观点不完整,而认为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有密切关系。

即使将来过渡到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产品还很不丰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在一定范围内仍然有可能存在。他也不同意斯大林把商品仅限于消费品的观点。他认为中国是一个商品生产落后的国家,不如巴西、印度。

商品生产不是废除的问题,而是要大大发展。他指出,历来就有商品生产,现在加一种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与肯定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相联系,他指出,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育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能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1959)。

虽然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问题上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新见解,但仍然是隐含矛盾的。他虽然提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概念,但又认为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范畴”;他一方面认为与社会主义相联系的商品生产不会引导到资本主义,另一方面又提出要提防它、限制它;他对价值规律的作用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但又不承认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生产起调节作用;等(1958)。后来,随着毛泽东的“左”倾指导思想的发展,他的这种隐含矛盾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理论,不但没有沿着正确的方向继续前进,反而在“文化大革命”中走到完全否定商品生产的地步。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开始。

这场深刻的体制改革运动是以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和商品-市场经济的关系为其理论基础的。这次会议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来的战略决策,提出了要坚决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198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必须明确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这种新观点,突破了认为社会主义不是商品经济、资本主义是商品经济的旧观念,承认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不可逾越的阶段,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属性和特征。

虽然承认社会主义是商品经济,与进一步承认它是市场经济在逻辑上是相通的,但仍然经过了一个理论探索过程。这期间,不少学者在学术理论上的探讨是起了重要作用的。

邓小平对最终确立这一理论并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识则起了决定性的作用。1979年11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兼副总裁吉布尼等人时就指出:“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1985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又重申了他的这一观点。1990年,针对一度由于矫枉过正出现的反复和混乱,邓小平指出:“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么回事。”1992年,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继续发挥了这一思想,进一步明确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在这种理论基础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模式就越来越明确。

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稍后又写进修改后的宪法。并提出了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又进一步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使改革在一些重大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到下世纪前十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作了系统的说明。

国外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探讨和论争也一直持续不断,不仅在社会主义者和原社会主义国家中,从“兰格模式”、“布鲁斯模式”、“锡克模式”及南斯拉夫的“自治社会主义模式”,一直在对计划与市场的结合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探讨,而且西方国家的社会民主党和左翼理论界也不断提出各种不同的主张。西欧社会党(或社会民主党)主张在保留市场经济的同时实行“社会主义”,主要目的是为了使“财富更公平地分配”,达到“社会平等的目标”,在政策上他们主要注重收入和财富的再分配,要求建立“福利国家”。

瑞典社会民主党着名理论家冈纳·阿德勒-卡尔松在对民主社会主义的“瑞典模式”进行新的理论概括时提出了“职能社会主义”的概念。他认为所有权并不是一个不可划分的整体概念,所有权实际上是与所有物相联系的一系列职能的总和。因而,“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完全没有必要在社会上实行全面的社会化,而只须对所有权的部分职能实行社会化。”在他看来,瑞典社会民主党几十年就是利用这种“职能社会化”的方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使瑞典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接近了社会民主党人所主张的社会主义目标,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地位改善和“机会平等”。他认为,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以及议会的特别立法已经使形式上仍占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接受限制或与第三者分享权力,按照有利于全社会利益的方式从事经营活动。

“职能社会主义”成为国际社会党人有代表性的一种理论。

后来,在西欧社会党为摆脱困境、寻找出路而进行的新探索中,瑞典社会民主党及工会知识分子理论家中有影响的鲁道夫·麦德内尔提出的“雇员投资基金”具有较大影响。如果说“职能社会主义”理论及其政策主张对早期的“福利社会主义”有所超越,那么“雇员基金”对“职能社会主义”又有某些突破。

它不仅将对资本主义的改造从纯粹的分配领域引到生产和所有制领域,而且要在改变所有制构成的基础上改变资本主义的权力结构,因此被不少人称之为“基金社会主义”。而1994年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就任英国工党领袖,并于1997年重新执政的英国工党经济政策调整之理论基础的“市场主导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其基本要点是,社会主义可以利用市场去实现自己的价值目标。在这一理论指导下,英国工党放弃了工业国有化的一贯主张,同时提出从传统社会主义所强调的结果平等转到以起点平等为导向。这种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强调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但也主张计划(政府干预)对市场进行有益补充。

90年代,西方左翼理论界在对苏东剧变的困惑和对现行资本主义制度不满的双重反思中,对市场社会主义进行了新的理论探索。他们多数认为,市场社会主义是效率与公平有机结合的体现,是超越现行资本主义的替代模式。

但对这种社会主义如何建构却众说纷纭。有的主张保留资本主义劳动市场及其运行方式而以政治民主作保证;有的突出经济民主,主张赋予劳动者以管理企业的权利,限制、调节和取消资本市场;有的主张在对资本主义金融制度进行结构性改革的前提下,在企业中实行由政治权利来协调的股东、企业人员和用户三方的共同管理;有的主张把计划和市场在民主领域结合起来,有的建议用税收所提供的资金建立公共信息渠道,最终导致资本市场的取消,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条件。

总之,在这种相当热烈的讨论中提出了多种各具特色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的代表罗默(John Romer)认为,社会主义不是死了,而是需要现代化,而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搞市场社会主义。

罗默主张把市场看作人造体制的复杂网络的组成部分。这样,市场就可以和社会主义并存,民主的市场社会主义代表了获得平等的最好希望。

为此,他提倡一种把市场体系的力量和社会主义的力量结合起来的新模式,被称之为“银行中枢市场社会主义”或“证券社会主义”。此外还有英国津大学纽菲尔德学院社会学和政治学教授、英国市场社会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戴维·米勒(David Miller)提出的“合作制市场社会主义”;美国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西伊利诺斯大学经济学教授詹姆斯·扬克(James Yunker)提出的“实用的市场社会主义”;美国芝加哥洛约拉大学教授戴维·施韦卡特(David Schweikart)提出的“经济民主的市场社会主义”;美国密执安大学经济学教授托马斯·韦斯科夫(Thomas Weis skopf)提出的“民主自治的市场社会主义”;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名誉教授、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着名代表人物亚历克·诺夫(Alec Nove)提出的“可行的社会主义”;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经济学教授阿克尔·罗宾(Archer Robin)提出的“经济民主的社会主义”;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社会学教授弗莱德·布洛克(Fred Block)提出的“没有阶级权力的资本主义”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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