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体制改革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561页(3325字)

流通体制,即商品流通体制,它是指从事商品流通的主体体系、结构、经营形式,以及政府为管理商品流通而设立的各种机构、制度、政策的总和。

商品流通体制由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两个层次构成。经营体制包括:(1)商品流通渠道体系,例如,由生产者直接将产品出售给用户的直接渠道,生产者借助于各种中间商将产品出售给用户的间接渠道,等等。

(2)流通主体结构,即指各种类型的流通企业各自所占的比例。(3)经营形式。如专业经营、综合经营、流动经营、固定经营、面售、邮售、自动购买、代理经销、联合经营等。管理体制包括:(1)政府自上而下所设立的流通管理机构,如商业部、商业厅、商业局等。

(2)各级政府部门管理流通的手段和政策等。如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以及政府收购、限制价格等政策。从一般意义上讲,流通既包括国内贸易,也包括对外贸易(孙冶方,1984),因而,流通体制可分为内贸体制和外贸体制。

在我国习惯将内贸体制称为流通体制,并将流通体制区分为物资(生产资料)流通体制、商业(工业消费品流通)体制和农副产品流通体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人们逐渐模糊了流通体制和商业体制的界限,当人们谈商业体制时,就不仅仅局限于工业消费品的流通体制,往往还涉及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流通体制。商业是专门组织商品流通的产业,基于这一点,这种模糊(甚至是内贸与外贸之间的模糊),是科学合理的。

综上所述,流通体制改革就是对生产资料、工业消费品和农副产品流通中的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

从理论上讲,对流通体制进行改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战之后,西方发达国家在流通领域中陆续出现的商业联合大公司、连锁商店、郊区购物中心、自选市场、商业自动化、网络直销等现象从而带来经营体制的变化,各国政府对流通领域干预政策的不断调整就印证了这一点。1949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中国的流通体制虽然也在不断调整之中,但每次调整基本是按计划经济的要求,根据当时全社会的政治和经济任务仅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管理权限所做的调整。

中国对流通体制的实质性改革是开始于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近二十年改革及其讨论过程中,对有关改革的必要性、内容及目标模式等问题的认识一直处于不断变化和丰富之中。

70年代末,流通体制改革的理论讨论处于起步阶段,理论界与实际部门的人士普遍认为,50年代在苏联式管理模式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商品流通体制与经济的发展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特别是那种用行政手段管理商品流通的做法亟待改变。80年代初,部分专家从生产流通相互关系(生产决定流通,流通对生产具有反作用)的角度论述流通改革的必要性(高涤陈,1980;邢俊芳,1980)。之后,随着80年代理论界对计划和市场关系讨论结果的逐步明朗,证明了许多学者在80年代初提出的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提法的正确性(肖灼基,1981;曾洪业,1981),流通理论界的人士开始从商品经济的本质特征(自愿让渡,自由流通)上来认识流通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万典武,1987)。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发达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人们便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出发,讨论流通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指出,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发达的商品流通来支持(高涤陈,1993)。

近二十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实践表明,流通体制改革包括三个方面:企业机制,商品交换的组织形式和流通产业的管理与调控方式(高涤陈,1993)。之所以将流通体制改革的内容归结为以上三方面,是基于这样的事实:一是长期以来,中国国营流通企业一直是上级主管部门的附属物,政企不分,两权不分,不是真正的商品经营实体。

为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在理论界相继讨论了企业经营责任制、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及其他公司制形式,并在实际中得到实施。二是长期以来中国流通领域中一直是,国营企业独家经营,地区封锁,流通渠道少,流通环节多,按计划购销供应,商品不能自由流通。因此,改革后,取消了统购包销制,逐步减少了指令性计划商品品种数量,发展了集体和个体商业,二级批发下放所在市,建立了多种形式的贸易中心和批发市场,加强了横向联合和城乡沟通,发展了经销、代理、联营等多种经营形式(万典武,1981,1985)。

三是长期以来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对流通的管理方式一直采取单一的计划、行政性的直接干预方式。

因而理论界提出,政府部门必须转变职能,对流通产业实行“统筹、协调、监督、服务”的间接调控。在实际中,调整了机构、手段及政策,逐步转变政府职能。

由于处于不同的历史阶段的历史条件,人们对流通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的表述及其认识是不一样的。80年代初,针对旧体制的弊端,理论界提出了国营商业为主导的商品流通体制目标。

80年代中期,流通理论界对这一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尽管表述各异,但本质相近,其中万典武、张采庆等学者提出了“社会主义国家间接宏观调控下自愿让渡等价交换的商品市场”(简称为“国家间接宏观调控下的自由流通”)最具代表性(万典武等,1987)。目前,理论界普遍认为,流通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就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之下,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流通体制,这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全国统一、开放、高效、有序的商品市场流通体系,逐步完善各类有形市场和连锁、配送、代理、产销一体化等多种经营形式。二是建立现代企业经营体系,在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上,对国营企业进行调整改造,发展企业集团、综合商社、连锁公司、产供销一体化等多种组织形式。三是建立完善的宏观市场调控体系,包括完善重要商品的储备制度、风险基金制度、全国市场信息监控网络、市场法律调控体系。

四是建立流通行业的跨国化经营体系,达到内贸与外贸的结合统一。

目前,中国的流通体制与旧体制相比已经发生了实质性变化:一是打破了单一的流通格局,建立了以国营流通企业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层次、多类型、多功能的多元化的流通格局。

二是实行政企分开,开展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努力转换国有流通企业的经营机制,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实体。三是改革了单一由行政计划手段组织流通的方式,除关系国计民生极少数的重要商品实行指令性计划外,其余一律实行市场调节。

四是初步建立了宏观调控体系,加强了对市场的间接宏观调控。五是打破了内外贸限制,加快了流通领域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目前,中国的流通体制正向着自己的目标迈进。

参考文献:

高涤陈,1980,《克服轻视商品流通的思想》,《人民日报》6月23日。

邢俊芳,1980,《把商品流通经济理论研究工作放在应有位置上》,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贸易经济》第11期。

肖灼基,1981,《关于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若干设想》,《北京大学学报》第5期。

曾洪业,1981,《克思主义关于商品流通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载《论社会主义商品流通》,中国商业出版社。

高涤陈,199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流通体制改革》,载《市场经济与商业发展》,中国商业出版社。

万典武,1981,《论社会主义商品流通》,中国商业出版社。

万典武,1985,《试论工业品贸易中心》,《红旗》第4期。

孙冶方,1984,《孙冶方社会主义流通理论》,中国展望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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