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差别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607页(1465字)
收入差别基本上可以分为外生性的制度性不平等和既定制度条件下的相对收入差别。
制度性不平等的理论主要来自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商品和劳动的二重性,提出了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进行剥削的制度安排,资本主义制度直接导致了收入的不平等,导致了工人阶级的贫困化。马克思主义者强调只有变革制度才能建立公平的社会,在这一基本逻辑的基础上,形成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的分配模式和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模式,完成了从空想社会主义到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分析。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1918年苏联创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此后东欧和中国及亚洲的朝鲜、越南等相继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公有制,推行按劳分配。
但是数十年的社会主义实践并没有能完全实现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的设想,在高度的计划经济下,劳动者的贡献无法准确衡量,只能按照劳动者外在所显示的特征进行分配,如按工龄、地区等等,形成了社会主义平均分配问题,劳动者仍没有能按劳获得其收入,劳动积极性不高,经济发展不快,到80年代社会主义国家普遍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其核心问题是要解决激励问题。尽管社会主义实践并没有完全实现马克思按劳分配的设想,但马克思所创立的制度决定分配公平的理论却为世界上很多学者、社会实践者所接受,他们都在发展这一理论并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进行探索。
在制度决定收入分配公平理论研究同时,另一类研究分配公平的学说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这就是在制度既定条件下的人与人之间的收入相对不平等问题。这一理论得到了普遍的接受,并形成了一系列有关不平等的测量。
该理论认为,居民收入分配的分布呈对数分布,收入的不平等相应地表现为收入对均值的偏移程度,而后发展了更为着名的基尼系数,从而较为详细地描述了社会不平等程度。基尼系数在0.2以下为绝对平等,0.2~0.3相对平等,0.3~0.5为一般可接受的不平等,0.5以上绝对不平等,可能会引起社会动荡,要求改变分配秩序和制度结构。而后发展了泰尔(Theil)指数等一系列不平等和贫困测量指数。这些指数强调了不平等是个人在社会上的相对地位问题,而这种差距也为人们所能感知,因此世界各国在收入不平等测量上基本上以此作为标准。
收入差别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又有其不同的特点,库兹涅茨根据发展不同阶段的基尼系数的特征推断出倒U字曲线,认为发展初期收入相对平等,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收入差距会拉大,到达一定阶段后,收入差距又会逐步缩小。在个人收入分配公平分析与测量的理论发展中人们仍然没有放弃有关收入分配不平等原因的探索,总结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类:机会平等理论、再分配调整的福利理论、自由选择理论、人力资本理论、生命周期理论等都试图解释收入不平等。
任何一个国家个人收入差别都为政府所重视,在分配差距过大时政府一般都要采取必要的再分配措施来克服差距过大所导致的社会动荡问题。当一个国家福利过度,收入差距过小,个人激励不足时,又要采用减税或削减福利的方法来提高个人收入差距,保持经济活力。
参考文献:
于祖尧主编,1997,《中国经济转型时期个人收入分配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