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经济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711页(2230字)

美国经济学家保罗·A·萨缪尔森(Paul A.Samuelson)在其世界流行的教科书《经济学一书中,沿袭了他的老师汉森(A.H.Hansen)的观点,把现代资本主义称为混合经济,并在该书中进行了系统、完整的论述。

根据萨缪尔森的观点,混合经济是指不同经济组织模式的并存。他认为,任何社会,原始部落、共产主义国家、工业发达的资本主义等,都面临着三个相互联系的基本经济问题,即生产什么商品和生产多少、如何生产、为谁生产。不同的社会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是不同的。原始部落靠习惯,“统制经济”靠命令,资本主义的自由企业经济靠市场来解决这些基本经济问题。但任何社会都不是其中的一种纯粹形式。“相反,社会是带有市场、命令和传统成份的混合经济”(萨缪尔森,1992,P.40)当今的美国经济是“私人组织和政府机构都实施经济控制的‘混合经济’:私有制度通过市场机制的无形指令发生作用,政府机构的作用则是通过调节性的命令和财政刺激得以实现”(同上,P.68)。

简言之,混合经济就是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经济制度。

在“混合经济”中,“三位一体”的经济问题基本上是靠市场来解决的,是以市场和价格制度决定的。

商品价格的高低一方面反映了消费者的偏好程度,另一方面,也为生产者的决策提供了信息;追求利润的竞争迫使生产者降低费用,使用效率最高的生产方法;要素市场上的供求决定的要素价格形成了要素所有者的收入,解决了为谁生产的问题。

市场机制最大的优点是实现了效率和自由。并且,通过竞争使错综复杂的经济活动从无序实现了有序。如萨缪尔森所说:“市场经济是一架精巧的机构,通过一系列的价格和市场,无意识地协调着人们的经济活动。它是一架传达信息的机器,把千百万不同个人的知识和行为汇合在一起。虽然不具有统一的智力,它却解决着一种当今最大的计算机无能为力,牵涉到上百万未知数和关系的问题”(同上,P.70)。然而,市场调节也存在着缺陷。完全竞争、百分之百的市场经济从来就没有存在过。而且,由于垄断、外部性等因素产生了市场失灵。再者,市场经济在保持效率的同时也产生了收入分配的不平等问题。这些使政府干预经济有了用武之地。

在现代混合经济中,国家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私人企业的“比赛规则”,通过运用经济政策来执行其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以实现效率、平等和稳定的目标。

在萨缪尔森看来,老式的、纯粹的资本主义是残酷无情的。“在它的早期阶段,资本主义更有效率,但也更无情。当时的资本主义是一种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制度。在没有食品券和失业保险的条件下,父母和孩子为了一点点金钱都要同样地提供他们的劳动——为了一点口粮夜以继日地劳作,每天跑几英里去挣一点微薄的收入”(同上,P.424)。

混合经济与之不同,它既有老式资本主义的效率优势,又实现了平等,是人道的。因此,当今,“很少有人会建议倒拨时钟再回到纯粹资本主义的无情制度之中去”(同上,P.424)。

混合经济并非十全十美,自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经济周期、失业、通货膨胀都是“在混合经济中到处使人心神不宁的幽灵”(同上,P.393)。

但萨缪尔森认为这些问题并不是混合经济本身造成的,而是与人们有限的知识、使用方法的不当有关。为了平抑经济波动,消除失业和通货膨胀,萨缪尔森提出了混合经济中政府应采取的政策措施。

对于经济的周期波动,萨缪尔森提出了“斟酌使用”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总需求膨胀时,采取紧缩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增加政府收入,减少政府支出,提高利率,减少货币供给。衰退时,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增加政府支出,减少政府收入,降低利率,增加货币供给。为了消除失业和通货膨胀,萨缪尔森主张实施人力政策和收入政策。从而使混合经济获得充分的活力。

总之,在萨缪尔森看来,混合经济是资本主义在本世纪二三十年代之后,在没有经过革命和流血的情况下,在不知不觉中形成的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制度,它既不同于资本主义,也不同于社会主义,而是由混合经济占统治地位的一个新的世界。

实际上,萨缪尔森所说的混合经济不过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私人垄断组织与国家政权相结合的产物,是资本主义自身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与“老式的”、“纯粹的”资本主义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萨缪尔森却把它说成是不同于资本主义的新的经济制度,这反映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阶级局限性。但是,萨缪尔森在混合经济中所阐述的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治理经济周期、失业、通货膨胀的措施,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来说,无疑具有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萨缪尔森等,1992,《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

厉以宁等,1984,《西方经济思想评论》第1辑,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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