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成长阶段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712页(3436字)

美国经济学家罗斯托提出的经济发展分为传统社会、为“起飞”创造前提、“起飞”、向成熟挺进、高额群众消费与追求生活质量6个成长阶段的理论。

华尔特·惠特曼·罗斯托,(Walt Whitman Rostow)是美国当代着名经济学家和经济史学家,发展经济学的先驱之一。罗斯托早斯受德国历史学派影响较大。德国历史学派的代表人物,大都根据不同的标准,把人类的经济发展史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同时,他还明显地受到美国制度学派、凯恩斯经济学和彼特“创新”理论的影响。

他从这些学说中吸取有关的思想,用于人类经济史的研究,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经济成长阶段论”。

“经济成长阶段论”最初是罗斯托于50年代初提出的。1953年,他的《经济成长的过程》一书出版,提出了他的成长阶段划分的观点。1956年3月,他发表了《从起飞进入自我持续成长》一文,着重研究了“为什么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就能自动地、持续地增长”这样一个经济成长过程中的关键问题。

1958年,他到英国剑桥大学讲学,系统地阐述了他对经济成长阶段划分及其依次更替的观点。

1959年,他在《经济成长的阶段》一文中,发表了他的“经济成长阶段论”的基本观点。1960年,他把自己在50年代的有关研究基础上,出版了他的《经济成长的阶段》一书。这部着作是他的成名之作,也是他的主要代表作。

1963年,他又主编了《由起飞进入持续增长的经济学》。1971年,他的《经济成长的阶段》出了第二版,并出版了《政治与成长阶段》。经过七八十年代的发展,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趋于完善。

罗斯托提出,“经济成长阶段论”是一种关于经济成长的学说,又是一种关于整个现代史的更一般性的学说。

他认为,“虽然成长阶段论是一种从经济方面观察整个社会的方法,但是它绝不意味着政治、社会组织和文化等方面只是以经济为基础而且只是从经济中派生出来的上层建筑。”“经济变化本身是政治与社会以及狭义的经济力量所引起的后果……根据人类的动机来说,许多最深刻的经济变化是人类非经济动机的愿望所造成的后果。人类动机是经济成长的基础”(罗斯托,1960)。他认为,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最终动因,是人的6种主观动机:发展科学的动机,把科学应用于经济目的的动机,创新的动机,寻求物质进步的动机,消费动机,生儿育女的动机。

在这些动机的推动下,人类社会由低级成长阶段向高级成长阶段的依次过渡是必然的规律。

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大都要经过这样6个不同的阶段:

(1)“传统社会”阶段:罗斯托认为,传统社会是这样一种社会,它的社会结构是在生产功能有限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它是以顿以前的科学和技术以及牛顿以前对物质世界的态度为基础的。当时没有科学技术,生产力水平低下,因而不得不将很大一部分生产力量用于农业。家族和氏族关系在社会组织中起很大的作用。

中国的各朝代、中东和地中海文明、中世纪的欧洲都包括在传统社会阶段内。

(2)为起飞创造前提的阶段:在这一阶段,近代科学技术开始在工农业中发生作用。

占人口75%以上的劳动力逐渐从农业转移到工业、交通、商业和服务业。自给自足的社会转变到开放的社会。出生率降低,投资率的提高明显超过人口增长的水平。这一阶段的主导部门有两个:一是农业与采掘业;二是社会间接资本投资业。

这一阶段是个过渡时期。

(3)起飞阶段:罗斯托认为,起飞阶段是一个社会历史进程中有决定意义的时期,进入此阶段,社会就会获得持续增长。

这相当于产业革命时期。起飞阶段的必要条件是:净投资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由5%提高到10%以上。看一个社会是否进入起飞阶段的标准是:看它是否具有自我持续增长的能力,其中包括足够大的投资率、主导部门的存在和发展以及相应的和必需的社会、政治体制和结构。

(4)向成熟挺进阶段:罗斯托认为,这是一个社会已经把当时的现代科学技术有效地应用于大部分资源配置的时期。

工业向着多样化方向发展,部门结构不断发生变化,国际贸易呈现巨大增长,“这是一个提供新的富有希望的选择自由的时代,也是一个带有危险性的时代”(罗斯托,1961)。

(5)高额群众消费阶段:罗斯托认为,社会发展到成熟阶段之后,主要的注意力就从供给转到需求,主导部门转到耐用消费品和服务业。这一阶段有3个目标:一是国家追求在国外的势力和影响;二是福利国家;三是提高消费水平。

(6)追求生活质量阶段:这是罗斯托在1971年新提出的一个发展阶段。是对前5个阶段的补充和完善。他认为,在这一阶段,主导部门已不再是耐用消费品工业,而是为提高生活质量的行业,如教育、保健、医疗、社会福利、文娱、旅游等部门。

罗斯托认为,上述6个经济成长的阶段中,第3个阶段即起飞阶段和第6个阶段即追求生活质量的阶段,是人类经济成长中两个关键性的阶段。所谓“起飞”,是指在工业化初期的较短时间(20~30年)内实现基本经济结构和生产方法上的剧烈的转变,这是一个“剧变”的过程,是突破经济的传统的停滞状态。

起飞,作为从长期停滞到持续增长的转折点,是经济成长的关键阶段,它需要3个条件:一是10%以上的投资率;二是建立起飞的主导部门;三是要有制度上的变革。从第5个阶段向第6个阶段的过渡,即从高额群众消费阶段向追求生活质量阶段过渡,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又一个重大的“突变”,这一转变的意义在于,从此人类历史上将第一次不再以有形产品的多少来衡量社会的成就,而要以劳务的形式反映的“生活质量”的程度作为衡量成就的新标志。

罗斯托断言,只此一端就已经是新阶段不同于以往任何社会的特点。

在罗斯托“经济成长阶段论”的分析中,他认为宏观经济学的总量分析方法和微观经济学的个量分析方法是不适用的,他采用的是主导部门分析方法。

他认为这是一种介于宏观经济学的总量分析与微观经济学的个量分析之间的把国民经济总量分解为部门总量的分析方法。这是因为,一是主导部门带动经济成长,有回顾影响、傍侧影响和前瞻影响;二是经济成长本身,即新成长阶段代替旧成长阶段的过程,也就是新主导部门代替旧主导部门的过程。

罗斯托还采取了心理因素分析方法。

并在解释经济成长阶段论时,把主导部门分析方法与心理因素分析方法统一起来,所谓心理因素分析方法,实际上就是对“欲望更替”的分析。人们欲望的不断更替,导致了主导部门的转变,造成了经济成长阶段的演变。

“经济成长阶段论”,是罗斯托经济思想的核心,是他毕生研究经济史和经济理论的结晶。

他的《经济成长的阶段》出版后,引起了相当大的反响,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也引起了不小的争论。他提出的“起飞”等概念,在西方学术界被广泛使用,并与“乘数”、“灵活偏好”等概念相比拟。

霍夫曼(Hoffman,Lutz)、都留重人等着名经济学家都接受了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并分别出版了《德国的起飞》、《日本的起飞》等着作,以不同国别的情况,对罗斯托的观点加以补充和完善。

罗斯托以其“另树一帜”的“经济成长阶段论”,确立了他在西方经济学界的地位。

就主观动机而言,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具有鲜明的反克思主义倾向。他的《经济成长阶段论》一书的副标题,就是“非共产党宣言”。

这是不应忽视的。

参考文献:

Rostow,Walt Whitman,1971,The Stages of Economic Growth,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3.

胡代光、厉以宁,1982,《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主要流派》,商务印书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