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第,威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816页(2937字)

【生卒】:1623~1687

【介绍】: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统计学家,出生于英国汉普郡一个织布手工业者家庭。

因家境贫困,14岁外出谋生,辗转于英、法、荷等地,从事过水手和家庭教师等多种职业。1649年获得津大学医学博士学位,曾任医学教授和音乐教授。

1651年任英国侵略爱尔兰军队总司令的随从医生。1652年他任爱尔兰总督的私人秘书,后又任爱尔兰议会书记和爱尔兰土地分配总监,占有约5万英亩土地,成了新暴富的大地主。

1658年被选为英国议会议员。英国复辟时期,转而投靠英王查理二世,被封为男爵,并任爱尔兰土地测量总监。

晚年占有土地多达27万英亩,还先后创办和经营过铁厂、场、铝矿等业,成为一个资产阶级化的土地贵族。

配第的着述和笔记很多,内容包括医学、数学、物理学、统计学和政治经济学等。

他的经济学说,主要见于以下着作:《赋税论》(“A Treatise of Taxes and Contributions”,1662)、《献给英明人士》(“Verbum Sapienti”,1665年写成,1691年出版)、《爱尔兰政治剖析》(“The Political Anatomy of Ireland”,1672)、《政治算术》(“Political Arithmetick”,约1676年写成,1690年出版)、《货币略论》(“Quantulumcunque Concerning Money”,1682年写成,1695年出版)。

英国在1640年资产阶级革命以后,资本主义生产迅速发展,工场手工业逐渐成为工业生产的主要形式,重商主义已不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要求。配第在研究经济问题的过程中,逐渐摆脱了重商主义的影响,把研究对象从流通领域转到生产领域,从商人和金融业者的关系转向资本和劳动者的关系;并且不停留于观察现象,而谋求深入本质,寻找内在的“自然规律”,从而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内部联系。他力图运用统计和数学方法来研究经济问题,广泛引用统计资料,利用数字、重量和尺度来表达自己想说明的问题。

最后完全摆脱重商主义影响而成为伟大的古典经济学家。

配第的主要贡献在于最先提出了劳动价值论的一些基本观点。

首先,确定了价值由劳动所决定思想。他认为市场上同一种商品有时昂贵,有时便宜,其背后必然有一个中心点。

他把受供求影响的市场价格叫做政治价格,把政治价格的中心点称为自然价格。实际上前者指交换价值,后者指价值。

并曾举例说:如果有人从秘鲁地下获得一盎司银带到伦敦来,所用时间和他生产一蒲式耳谷物所需要的时间相等,说明生产商品时耗费的劳动量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基础,从而肯定价值的源泉是劳动,价值量由劳动时间决定。其次,指出了商品的价值量同生产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他认为谷物的价格,在一个人能生产10人所需的谷物时要比一个人只能生产6人所需的谷物时来得低廉。他还发现劳动分工能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劳动生产率的变化会引起价值量的相应变化。再次,意识到货币的价值量也由劳动量决定。他认为生产一蒲式耳小麦所需的劳动和生产一盎司白银所需的劳动相等,是因为一定量的商品和一定量的货币所交换的劳动量相等。

不论国家改变货币的名义价值还是减少货币的含银量,都不会使国家多得白银或多得财富。第四,认识到商品流通与必需货币量之间的依存关系。

因此,他断言货币过多与人体脂肪过多一样有害。

配第被视为劳动价值论的先驱,但是他的价值学说是矛盾的。他正确地认为“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但有时却混淆了价值和使用价值,他不了解一件商品,作为使用价值是由劳动和自然共同创造的,而作为价值则是劳动创造的,不包含任何自然因素,而认为一切物品都是劳动和自然共同创造的,所以每种物品的价值都能还原为一定数量的土地或劳动,或同时用二者来表示。他甚至认为价值的普通尺度是一个成年男子每日平均的生活资料,因为生活资料是由劳动和土地共同创造、用以维持“劳动”去生产商品的东西。他虽然认识到货币的价值量也是由劳动量决定的,但他却认为生产金银的劳动与生产一般商品的劳动不同,前者生产价值,后者只有在所生产的物品能与金银交换时才生产价值。他实际上是用生产金银的劳动来决定价值。

而不是商品本身所凝结的劳动决定价值,这就混同了价值、交换价值和价格。

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配第还考察了工资、地租、利息和货币等经济范畴。他认为工资决定于工人维持最低生活所必须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并意识到劳动日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但他没有揭示出工资的本质,认为工资是劳动的价格。他从工资论出发论述地租,他把地租看作是农产品价值中扣除了工资和种子以后的余额(实际上就是剩余价值);并论述了级差地租的两种形态。

不仅因土地丰度的不同会产生级差地租,而且对于同等丰度的土地,由市场距离远近的不同也会产生级差地租。但他却错误地把地租视为全部剩余价值,并说成自然的恩赐。

他又从地租引伸出利息,称利息是“货币租金”,货币所有者可将货币购买土地或贷出,既然出租土地可以收取地租,那么,贷放货币也应获得利息。他并且指出,利息应略高于地租,因为贷出货币要担风险,必须加上一些保险费。

他认为,利息率的高低要受货币供求的影响,不赞成由国家立法来限制利息率。由于他把地租看成剩余价值的一般形式,没有把利润和地租分开作为一个独立范畴来研究,没有从利润中引出利息,因此,他不可能有真正科学的利息论。

同时,他说明了土地价格就是预买一定年限的地租;但却错误地把“一定年数”确定为祖、父、孙三代共同生活的年数约为21年。不过,配第确定地价的具体方法虽不对,但却也抓住了土地价格的真正本质。

总的说来,配第虽然没有创立一套完整的经济理论体系,但是他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建立还是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配第,1960,《政治算术》,商务印书馆,中译本。

配第,1978,《赋税论·献给英明人士·货币略论》,商务印书馆。

李善明、周成起、赵崇龄主编,1993,《外国经济学家词典》,海天出版社。

许涤新主编,1980,《政治经济学辞典》(中册),人民出版社。

约翰·伊特韦尔等编,1996,《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3卷),经济科学出版社。

D.L.Sills,ed.,1968,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vol.12,Macmillan Free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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