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成本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9页(538字)

亦称“比较生产费用论”等。

是英国古典学派提出的一种国际贸易理论。“比较成本”一词最先由英国人托仓斯上校(Robert Torrens,1780-1864)于1815年在《谷物对外贸易论》一文中提出。完整建立这一理论的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David Ricardo,1772-1823)。在1817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李嘉图从生产成本的相对差别出发,认为在资本、劳动不能在国际间自由转移的前提下,各个国家应专门生产它们在生产成本上优势最大或劣势最小的商品,这样通过贸易进行交换,都能节省劳动,得到好处。

比如葡萄牙生产一定数量的葡萄酒只需要80人劳动一年,生产一定数量的毛呢只需要90人劳动一年;而英国生产同样数量的葡萄酒和毛呢,则分别需要120人和100人劳动一年。葡萄牙在两种商品的生产上都占优势,但在葡萄酒的生产上占更大优势,因此可专门生产葡萄酒。而英国虽然生产这两种商品都处于劣势,但生产毛呢的劣势较小,可专门生产毛呢。葡萄牙可以用葡萄酒去交换英国生产的毛呢,这对两国都是有利的。

比较成本论在英国产业革命时期对工业资本和生产力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并被以后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成是支配国际贸易的永恒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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