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6页(221字)

设在美国领土上的自由贸易区。

美国的对外贸易区是根据1934年《对外贸易法》设立的。它在靠近或在港口内划出一个地区,外国商品可豁免关税和通关手续,自由进出;可在区内自由储存、分类、分级、拆卸、重新包装、加工和制造等。除少数商品如酒、烟草和军火等,几乎任何商品均可进入对外贸易区。

每个港口至少可设立一个对外贸易区,但必须由当地法令正式批准的一个市政机构或一个私人公司负责经营。参见“自由贸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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