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威斯计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8页(489字)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协约国实施的关于德国赔款计划,1924年由美国垄断资本代表、芝加哥银行家查尔斯·道威斯(Charles Gates Dowes,1865-1951)领导的专家委员会提出,1924年8月经协约国伦敦会议批准施行。

“道威斯计划”规定:(1)德国对协约国的赔款,1924-1925年度到1928-1929年度间的赔款额,由开始年度支付10亿金克开始,逐年增加,于第五年度增至年付25亿金马克,以后视德国经济发展情况而定;(2)德国以主要财政收入作为赔款的担保和来源;(3)德国在协约国监督下实行货币改革,成立纸币发行银行,并先由美国提供8亿金马克的私人贷款,以稳定其币值;(4)法、比自鲁尔撤军。在1924-1930年内,德国共得到外国贷款和投资326亿金马克。其中,美国资本占70%,主要来自摩根财团、洛克菲勒财团、杜邦财团等垄断资本组织。该计划对恢复德国工业起了重要作用。

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后,德国无力按计划向各债权国支付赔款,为使德国免于破产和发生革命,美国取消了该计划。1930年,为扬柯计划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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