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145页(516字)

全称为石油输出国组织。

这一国际商品组织,旨在协调石油出口成员国的石油生产和定价政策。该组织于1960年正式成立,现共有13个成员国,除了创始成员伊朗、伊拉克、科威特、利比亚、沙特阿拉伯和委内瑞拉外,还包括阿尔及利亚、厄瓜多尔、加蓬、印度尼西亚、尼日利亚、卡塔尔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总部设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该组织的活动,已经从维持最低出口价格和协调生产计划,发展到协商石油出口价格和生产最高限额,以及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财政援助。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举行两次大会,以协调和批准成员国的石油价格和生产方案。

欧佩克是世界石油市场上的一种集体垄断的形式,它通过规定成员国石油产量的方式,防止彼此间的竞争,提高世界市场的石油价格。由于石油高价往往诱使成员国超出定额增加生产,因而协调成员国在石油产量上的矛盾,成为欧佩克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欧佩克曾在1973年和1978年两次大幅度提高石油价格,这两次提价均沉重打击了西方国家的经济。但随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世界市场上的石油价格一直徘徊在低水平上。

目前,欧佩克成员的石油储量约占世界探明储量的77%,在世界石油市场所占的比重约为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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