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第斯条约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164页(826字)

南美安第斯山麓国家的经济一体化组织。

又称“安第斯集团”。1969年5月29日,秘鲁、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哥伦比亚、智利5国政府的全权代表在波哥大签署《小地区一体化协定》,又称《卡塔赫纳协定》。同年10月16日生效,组织正式成立。1973年2月13日委内瑞拉加入,1976年10月30日智利退出。

该组织目前有5个成员国。总部设在秘鲁首都利(Lima)。

该组织的宗旨是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资源,促进成员国之间平衡和协调地发展,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壁垒,组成共同市场,加速经济一体化进程。对发展程度较低的玻利维亚和厄瓜多尔给予优惠待遇。卡塔赫纳协定委员会为该组织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政府全权代表组成,每年开会3次。应成员国要求,可召开特别会议。主席由成员国轮流出任,1年轮换一次。

委员会主要职权是:制定总政策并采取必要措施来实现其宗旨。该组织的技术机构与执行机构为技术委员会。

由委员会任命的3名成员组成,任期3年,可连任。外交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交部长组成,负责成员国共同的对外政策。总秘书处协助技术委员会进行工作,下设经济政策、法律事务、工业、全面规划等部门。另设有咨询委员会,经济和社会顾问委员会、安第斯开发公司、拉丁美洲储备基金会、安第斯会议和安第斯法院。

其主要活动有:1987年5月,5个成员国政府在基多正式签署《安第斯条约修改协定书》、《过渡期纲要》等文件。根据议定书,安第斯议会、安第斯法院、企业家咨询委员会、劳工咨询委员会正式纳入安第斯组织系统,以加强该组织各方面的职能。

在贸易和关税方面,5国间对一些“敏感商品”实行例外征税制度,对部分产品实行有限的“贸易管理制”。

1990年3月,卡塔赫纳协定委员会宣布,五国统一对外降低关税,将最低税率由110%下调至50%,税种由19类成为7类。

同年11月,第四次首脑会议在拉巴斯举行,确定1992年1月1日建成自由贸易区,并于1995年建成共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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