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非经济共同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168页(1139字)
西非法语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早在1970年5月,原西非国家关税同盟成员国达荷美(今贝宁)、上沃尔特(今布基纳法索)、科特迪瓦(原意译作象牙海岸)、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和多哥在马里首都巴马科举行会议,会上提出建立西非经济共同体的倡议。1972年6月,达、上、科、马、毛、尼、塞7国又在巴马科举行首脑会议(多哥作为观察员与会),正式签属成立西非经济共同体条约,取代西非国家关税同盟。
1973年4月,上、科、马、毛、尼、塞6国元首和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会议的达荷美、多哥代表,在科特迪瓦首都阿比让签订共同体条约和附加议定书。1974年1月1日共同体条约和附加议定书生效。
西非经济共同体正式成立。现该组织的7个成员国为贝宁、布基纳法索、科特迪瓦、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
观察员国家为多哥和几内亚。该组织总部设在瓦加杜古(Ouagadougou)。该组织宗旨为:成员国之间实行互惠关税;协调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政策;为促进成员国经济发展而在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对外贸易、旅游、能源和科学研究方面进行广泛的合作。
共同体最高决策机构为首脑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1987年前每年一次),在成员国轮流举行。
东道国的元首为会议主席。另设有部长理事会,由财政部长或其他有关的政府成员组成,每年开会两次,其中一次为首脑会议作准备工作。
共同体常设办事机构为总秘书处,在秘书长主持下工作,负责执行首脑会议和部长理事会决议。此外共同体还设有审计署、仲裁法庭和团结互助发展基金会。后者于1977年建立。资本来自各成员国,任务是为共同体统一规划的项目提供资助。
初成立时资本为50亿非洲法郎。基金会主席由共同体秘书长兼任。
由总经理进行管理。该组织主要活动是共同体首脑会议,1975年至1987年期间,每年举行一次,1987年以后,每两年举行一次。
1986年3月,第十一届共同体首脑会议在瓦加杜古举行,会议讨论了共同体经济合作、共同体发展基金等问题。会议发表了最后公报,审查了共同体成立10年来制订的第一代和第二代计划顶目的实施情况。第一代经济发展计划项目集资623亿非洲法郎,投资10个项目,有的已经完成,其余正在实施。第二代规划总投资为9000亿非洲法郎,重点发展农牧业、水利、工业和交通运输部门。
这一代规划正在按预定日程落实。1987年4月在努瓦克肖特举行了第十二届首脑会议。这次会议未取得显着结果,仅得到世界银行、地区银行、法国和阿拉伯财团的一些资助。
另在水利、恢复生态平衡方面取得某些进展。
1988年10月在科托努举行第十三届首脑会议。会议通过了共同体预算,讨论了共同体成员经济一体化和关于促进交通运输、贸易和工农业发展等问题。